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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大附中纪委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扬大附中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力,履行监督、教育、惩处、保护职能。具体职责是:
  1、根据党章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重点是监督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3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应学校特点的党风党纪教育的新途径,抓好学校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4
、受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
    5
、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6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培养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
    7
、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纪检监察工作。
    8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9
、承办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党风党纪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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