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

扬大附中关于卫生保洁工作的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1、环境卫生

教室、包干区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并每日安排值日生负责保洁,做到见废弃物就拾,有脏就扫。

卫生要求:

1)室内、外墙体无灰尘,无乱涂、乱画、乱贴痕迹,无球印、鞋印。

2)地面干净,无纸屑、果壳、痰迹和其它废弃物。

3)学生个人桌椅整齐清洁,桌面无刻画痕迹,桌肚无杂物。

4)讲台整齐清洁。

5)门窗、黑板清洁。

6)室内布置符合规范要求,体现教育性。

7)清扫用具放整齐,工具橱保持清洁完好。

8)检查评比: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下,由各年级组长、各班卫生委员、医务室校医参加,采取平时检查和周末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班卫生清扫和保洁情况评分,每周一公布评比成绩,授予本学期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级“文明教室”称号。

2、个人卫生

1)每天坚持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操时不讲话,不做其它事情。动作准确、到位。

2)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三要”、“三不要”和“三个一”。

3)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四不”、“四要”、“四勤”。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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