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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示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 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党的二十大以来,高中阶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受到高度重视。扬州市委市政府也积极鼓励“老七所”学校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近年来,我校落实“创生立人”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时代新人,荣获“全市高中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别贡献单位”。为加强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扬州市直及广陵招生区域内综合素质全面、具备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5名。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初中阶段获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

3. 在写作、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等方面个性特长明显、有较强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四、报考流程

1. 现场报名

64日、6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考生家长到扬大附中图书馆报告厅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①?自主招生报名表(由学校网站招生简章附件下载空白表填写)

②?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③?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2. 资格审核

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网上公示。

3. 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考生凭我校自主招生准考证(网上自主打印)和中考准考证参加我校学科综合能力测。测试科目及要求另行发布。

测试时间:2023619

测试地点:扬大附中教学楼

4. 综合素养测试(面试)

考生根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通过名单,来学校参加综合素养测试(面试)。综合素养测试(面试)要求另行发布。

综合素养测试(面试)时间:2023620

综合素养测试(面试)地点:扬大附中图书馆

5. 签订录取意向书

学校与意向录取考生及监护人签订《拔尖创新人才录取意向书》,按招生计划确定意向录取考生名单。

意向录取考生名单将报扬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名单。同时,审核通过的名单也将在扬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6. 录取办法

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属于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凡与我校签订拔尖创新人才录取意向书》的考生,须在第一阶段、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中考成绩达到663分及以上,即可录取我校。

凡与我校签订录取意向书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五、监督保障

1. 我校在本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 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成立纪检小组,全程监督本次招生工作。

3. 监督电话0514-87342182 /?0514-87361121

六、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4-87345365 ?18912131875 ?18952797668

学校网址:http://www.bryjvkc.cn/

微信公众号:yzdxfszx

七、附则

简章解释权属于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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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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