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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附中

关于上报禹振飞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 相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禹振飞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学生条件

1.?2022年考入江苏省扬州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扬州市新华中学、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广陵区红桥中学及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2.?2022年将升入高二、高三已受资助并复核通过的学生

3.?2022年将升入高二、高三未接受过基金会资助的突发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4.?2022年考入大学本科(本一、本二)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5. 2022年将升入大二、大三、大四已受资助的品学兼优的部分学生(由学生自主向基金会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基金会审核通过)。

二、名额分配及标准

各奖助学金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三、资助对象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特困证家庭的子女。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4.?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5.?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7.?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8.?来自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9.?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新高一、新大一申请学生须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爱心传递助学意愿书(一式一份)

2.?2022年升入高二、高三的受助学生须再次填写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提供最近学期的成绩报告单、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填写爱心传递助学意愿书(一式一份)

3.?2022年升入高二、高三的未接受过基金会资助的突发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申请助学金须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爱心传递助学意愿书(一式一份)

申请书中班级意见请班主任填写学生在校表现和成绩情况。

4. 新申请学生尽量多提供联系电话信息。

5. 截至1020日未满16周岁的学生请提供学生户口簿首页(户号须清晰可见)、监护人、学生本人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并在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手机号码、常住地址,复印在一张纸上。已满16周岁的学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手机号码、常住地址。16周岁的学生不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一律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请不要使用照片打印件。)

4.?请于2022910(新大一申请学生材料请于93日前报送)新申请学生及曾受助学生的申请表、汇总表、爱心传递助学意愿书盖章纸质版须新办银行卡复印件,送市教育局财审处202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426205192@qq.com

联系人:景培艺,联系电话:0514-87368393

附件:2022年禹振飞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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