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员有序流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所有来(返)扬人员应在抵扬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所住宾馆)报备,或通过登录“扬城E健行”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抵扬后自觉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对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本省跨市流动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须现场进行核酸采样(无需等待结果)。上述人员如在我市驻留的,须在72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等,按原管控措施执行。
4、请关注“扬州发布”“健康扬州”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
有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所有来(返)扬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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